农业部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2017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规范和加强农业部重点实验室的建设和运行管理,充分发挥科技支撑引领现代农业发展的重要作用,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农业部重点实验室是国家农业科技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组织农业科技协同创新、汇聚和培养优秀科技人才的重要基地。其主要任务是开展农业应用基础研究和前沿技术创新,解决制约产业发展的重大、关键和共性科技问题,承担基础性农业科技工作。
第三条
农业部重点实验室按照学科领域、产业需求和区域特点进行规划布局,以学科群为单元进行建设,包括综合性重点实验室、专业性(区域性)重点实验室和科学观测实验站三个层次(以下简称“重点实验室”)。基本组织思路是以综合性重点实验室为龙头,专业性(区域性)重点实验室为骨干,科学观测实验站为延伸,建立层次清晰、分工明确、布局合理的学科群,逐步形成支撑和引领现代农业发展的重点实验室体系。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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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务院关于修改《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的决定(2020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受理申请承认外国法院离婚判决案件有关问题的规定(2000年)
- 在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51周年招待会上的讲话国务院总理朱镕基(2000年)
- 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条例(2020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批准江门市城市总体规划的通知(2011年)
- 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意见(2013年)
-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的意见(2014年)
- 外交部发言人2000年1月23日发表谈话(2000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厄瓜多尔共和国关于刑事司法协助的条约(中文本)(2022年)
- 国务院关于西部大开发“十一五”规划的批复(200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