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关于进一步规范适用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指导意见(2019年)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局: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提高生态环境部门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指导生态环境部门进一步规范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适用和监督,有效防范执法风险,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聚焦企业关切进一步推动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落实的通知》、《环境行政处罚办法》等规定,制定本意见。
一、 适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原则和制度
(一)
基本原则。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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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务院关于同意永川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升级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批复(2018年)
- 退役军人部民政部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医保局关于加强困难退役军人帮扶援助工作的意见(2019年)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2016年)
- 中央财政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
- 环境保护部发展改革委关于贯彻实施国家主体功能区环境政策的若干意见(2015年)
- 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管理办法(2009年)
- “十五”星火计划发展纲要(2001年)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延长授权国务院在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城市暂时调整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有关规定期限的决定(2024年)
- 民航节能减排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2012年)
- 优抚对象住房优待办法(201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