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关于废止和宣布失效部分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决定(2010年)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规章清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10〕28号)要求,农业部对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决定废止4件规章、48件规范性文件,宣布11件规范性文件失效。
一、 废止的规章目录
1.
农业部国营农场农机化管理暂行细则(1989年5月10日(1989)农(体改)字第8号)
2.
关于加强外海作业渔船管理的通告(1994年11月9日农业部令第4号发布,2004年7月1日农业部令第38号修订)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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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权编的解释(一)(2020年)
- 城市街道辦事處組織條例(1954年)
- 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士兵服役条例》的决定(1993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2004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2004年)
- 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2006年)
- 贯彻实施《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重点任务分工(2017—2018年)(2017年)
- 文化和旅游部立法工作规定(2021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1993年)
- 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年)(2011年)
- 电影剧本(梗概)立项、电影片审查暂行规定(200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