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废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的决定(2023年)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和党管干部、党管人才的决策部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决定,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18号)予以废止。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20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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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公司风险处置条例(200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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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假冒注册商标犯罪的补充规定(199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