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农药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2000年)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牧渔业、农林、农牧)厅(局):
为了贯彻实施《农药管理条例》和《农药管理条例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进一步做好农药登记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加强农药登记试验的管理
农药登记试验报告的准确性和科学性,是做好农药登记管理工作的重要保证。为了提高农药登记质量,必须加强对农药登记试验、试验单位和试验样品的管理。
(一)
农药登记田间药效试验的管理。农业部农药检定所应做好农药登记田间药效试验申请的审查和批准发放农药田间试验批准证书工作。从2000年7月1日起,未取得农药田间试验批准证书而进行的农药田间药效试验,其试验报告在农药登记审批中不予认可。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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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重点产业转型升级与发展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
- 国务院关于同意建立清理纠正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负责人投资入股煤矿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批复(2006年)
- 农业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加快发展农业生产性服务业的指导意见(2017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规定(1997年)
- 石油地震勘探损害补偿规定(1989年)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部关于开展防止返贫就业攻坚行动的通知(2023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江西井冈山和河南豫北黄河故道湿地鸟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通知(2008年)
- 铁路局关于原铁道部规范性文件第二批清理结果的通知(2017年)
- 关于修改《证券登记结算管理办法》等七部规章的决定(2017年)
- 交通运输部商务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废止《外商投资民用航空业规定》及其6个补充规定的决定(202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