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同意河北省调整唐山市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2002年)
河北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调整唐山市部分行政区划的请示》(冀政〔2001〕50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
同意撤销县级丰南市,设立唐山市丰南区,以原县级丰南市的行政区域为丰南区的行政区域。区人民政府驻胥各庄镇。
二、
撤销丰润县和唐山市新区,设立唐山市丰润区,以原丰润县和新区的行政区域为丰润区的行政区域。区人民政府驻幸福道。
上述行政区划调整涉及的各类机构要按照“精简、效能”的原则设置,所需经费和人员编制由你省自行解决。
国务院
二〇〇二年二月一日
- 司法部关于修改《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律师事务所驻内地代表机构管理办法》的决定(2003年)
- 关于委托山西省等6个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实施原由国土资源部实施的部分矿产资源勘查开采审批登记的决定(2017年)
- 著作权集体管理条例(2013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燃油税正式实施前切实加强和规范公路养路费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2006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2019年)
- 公司债权转股权登记管理办法(2011年)
- 行政单位财务规则(2023年)
-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设立统一规范的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的意见》及《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福建)实施方案》(2016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扶贫开发的意见(201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