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改革和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若干意见(2015年)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稳步推进,国有资产出资人代表制度基本建立,保值增值责任初步得到落实,国有资产规模、利润水平、竞争能力得到较大提升。但必须看到,现行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中政企不分、政资不分问题依然存在,国有资产监管还存在越位、缺位、错位现象;国有资产监督机制不健全,国有资产流失、违纪违法问题在一些领域和企业比较突出;国有经济布局结构有待进一步优化,国有资本配置效率不高等问题亟待解决。按照《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国务院有关部署,现就改革和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提出以下意见。
一、 总体要求
(一)
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尊重市场经济规律和企业发展规律,正确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真正确立国有企业的市场主体地位,推进国有资产监管机构职能转变,适应市场化、现代化、国际化新形势和经济发展新常态,不断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和抗风险能力。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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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用航空经营许可管理规定(2007年)
- 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2020年)
- 中央财政流浪乞讨人员救助补助资金管理办法(2011年)
- 国务院关于废止部分行政法规和文件的决定(2023年)
- 中国社会服务志愿者队伍建设指导纲要(2013—2020年)(2013年)
- 司法鉴定执业活动投诉处理办法(2019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国家土地督察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2006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进口货物特许权使用费估价办法(2003年)
-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项目咨询评估机构管理办法(试行)(2014年)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违反公司法的犯罪的决定(199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