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机械维修管理规定(2006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农业机械维修业务,保证农业机械维修质量,维护农业机械维修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农业机械维修,是指使用工具、仪器、设备,对农业机械进行维护和修理,使其保持、恢复技术状态和工作能力的技术服务活动。
第三条
从事农业机械维修经营及相关的维修配件销售活动,应当遵守本规定。
注意
【之后的内容被隐藏了,请下载APP查看完整内容。】
- 国务院关于2004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的决定(2005年)
- 卫生健康委民政部医保局中医药局药监局关于开展儿童血液病、恶性肿瘤医疗救治及保障管理工作的通知(2019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行政区域图(1999年)
- 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管理办法(2015年)
- 关于建立农田水利建设新机制的意见(2005年)
- 民用航空器驾驶员合格审定规则(2016年)
- 国务院关于表彰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的决定(2000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彩礼纠纷案件中能否将对方当事人的父母列为共同被告的答复(2017年)
-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2017年)
- 关于实施《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规定(201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