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经济技术合作协议(2017年)
序言
为促进内地①与香港特别行政区(以下简称“双方”)贸易投资便利化,全面提升双方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的水平,双方决定,就加强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以下简称“香港”)的经济和技术合作签署本协议。
第一章 与《安排》②的关系
第一条
与《安排》的关系
一、双方决定在《安排》及其所有补充协议的基础上签署本协议。本协议是《安排》的经济技术合作协议。
二、《安排》第四章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五章第十六条、第十七条及附件六的有关内容按照本协议执行。本协议条款与《安排》及其所有补充协议条款产生抵触时,以本协议条款为准。
三、双方重申《安排》中已有的合作,以及同意探索新的合作领域。
第二章 合作目标及机制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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