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国务院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的通知(2018年)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根据机构设置、人员变动情况和工作需要,国务院决定对国务院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组成人员进行相应调整。现将调整后的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韩 正 国务院副总理
副组长:丁学东 国务院副秘书长
李干杰 生态环境部部长
宁吉喆 统计局局长
成 员:郭卫民 中央宣传部部务会议成员、新闻办副主任
张 勇 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辛国斌 工业和信息化部副部长
杜航伟 公安部副部长
刘 伟 财政部副部长
王春峰 自然资源部党组成员
赵英民 生态环境部副部长
倪 虹 住房城乡建设部副部长
戴东昌 交通运输部副部长
魏山忠 水利部副部长
张桃林 农业农村部副部长
孙瑞标 税务总局副局长
马正其 市场监管总局副局长
钱毅平 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副部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生态环境部,办公室主任由生态环境部副部长赵英民兼任。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等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报领导小组组长审批。
国务院办公厅
2018年11月5日
-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1997年)
- 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2009年)
- 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2013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同意成立2021年第三届亚洲青年运动会组织委员会的函(2020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合作开采陆上石油资源条例(2001年)
- 关于进一步加强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的通知农业部(2000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当事人对人民法院撤销仲裁裁决的裁定不服申请再审人民法院是否受理问题的批复(1999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案件终审判决和裁定何时发生法律效力问题的批复(2004年)
- 国务院关于同意江苏省调整无锡市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2000年)
- 税务行政复议规则(201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