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补充协议六(2009年)
- 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07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2007年)
- 《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补充协议六(2009年)
- 关于公布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目录的公告(2011年)
- 《外派海员类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管理规定》补充规定(2010年)
- 司法部关于修改《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律师事务所与内地律师事务所联营管理办法》的决定(2009年)
- 司法部关于修改《取得内地法律职业资格的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在内地从事律师职业管理办法》的决定(2009年)
- 关于《中外合作音像制品分销企业管理办法》的补充规定(2009年)
- 关于《外商投资图书、报纸、期刊分销企业管理办法》的补充规定(二)(2009年)
- 《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补充协议六(2009年)
为进一步提高内地①与澳门特别行政区(以下简称“澳门”)经贸交流与合作的水平,根据:
2003年10月17日签署的《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以下简称“《安排》”);
2004年10月29日签署的《〈安排〉补充协议》;
2005年10月21日签署的《〈安排〉补充协议二》;
2006年6月26日签署的《〈安排〉补充协议三》;
2007年7月2日签署的《〈安排〉补充协议四》;
2008年7月30日签署的《〈安排〉补充协议五》,
双方决定,就内地在服务贸易领域对澳门扩大开放及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推动专业人员资格互认签署本协议。
一、 服务贸易
(一)
自2009年10月1日起,内地在《安排》、《〈安排〉补充协议》、《〈安排〉补充协议二》、《〈安排〉补充协议三》、《〈安排〉补充协议四》、《〈安排〉补充协议五》开放服务贸易承诺的基础上,在法律、建筑、医疗、研究和开发、房地产、人员提供与安排、印刷、会展、公用事业、电信、视听、分销、银行、证券、旅游、文娱、海运、航空运输、个体工商户等19个领域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的条件。具体内容载于本协议附件。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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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的意见(2021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认可和执行台湾地区法院民事判决的规定(2024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东北老工业基地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的实施意见(2005年)
-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若干规定(2016年)
- 体育标准化管理办法(2017年)
- 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自查管理办法(2020年)
- 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给叶光富颁发“二级航天功勋奖章”授予李聪、李广苏“英雄航天员”荣誉称号并颁发“三级航天功勋奖章”的决定(2025年)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实行有关单证备案管理制度(暂行)的通知(2005年)
- 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2009年)
- 水上移动卫星通信管理规则(2018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