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整合检验检测认证机构的实施意见(2014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的要求,扎实推进业务相同或相近的检验、检测、认证机构整合工作,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 充分认识整合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检验检测认证是现代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加强质量安全、促进产业发展、维护群众利益等具有重要作用。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对检验检测认证的需求日益增长,检验检测认证服务呈现出良好发展势头。但我国检验检测认证机构尚处于发展初期,缺乏政府统一有效的监管,规模普遍偏小,布局结构分散,重复建设严重,体制机制僵化,行业壁垒较多,条块分割明显,服务品牌匮乏,国际化程度不高,难以适应完善现代市场体系和转变政府职能的要求,迫切需要通过整合做强做大,提升核心竞争力,激发市场活力。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整合检验检测认证机构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这项工作放在突出位置,加大工作力度,推动检验检测认证高技术服务业快速发展,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提质增效升级提供有力支撑。
二、 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
(一)
指导思想。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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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务院关于全国土地整治规划(2016—2020年)的批复(2016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2011年)
- 最高人民法院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相互认可和协助破产程序的会谈纪要(2021年)
- 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创新行动计划(2010—2012年)(2010年)
- 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5年)
- 关于推进“互联网+殡葬服务”的行动方案(2018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和增补全国油气田及输油气管道安全保护工作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及成员的复函(2006年)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的决定(2012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暂准进口单证册项下进出口货物监管办法(200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