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整合检验检测认证机构的实施意见(2014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的要求,扎实推进业务相同或相近的检验、检测、认证机构整合工作,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 充分认识整合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检验检测认证是现代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加强质量安全、促进产业发展、维护群众利益等具有重要作用。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对检验检测认证的需求日益增长,检验检测认证服务呈现出良好发展势头。但我国检验检测认证机构尚处于发展初期,缺乏政府统一有效的监管,规模普遍偏小,布局结构分散,重复建设严重,体制机制僵化,行业壁垒较多,条块分割明显,服务品牌匮乏,国际化程度不高,难以适应完善现代市场体系和转变政府职能的要求,迫切需要通过整合做强做大,提升核心竞争力,激发市场活力。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整合检验检测认证机构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这项工作放在突出位置,加大工作力度,推动检验检测认证高技术服务业快速发展,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提质增效升级提供有力支撑。
二、 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
(一)
指导思想。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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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级别管辖异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2009年)
- 物流业降本增效专项行动方案(2016—2018年)(2016年)
- 中国人民银行假币收缴、鉴定管理办法(2003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一九九〇年国库券条例(1990年)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五十三条第二款的解释(2005年)
- 节能低碳技术推广管理暂行办法(2014年)
- 生态环境部行政复议办法(2024年)
- 建设部关于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管理规定中有关资质管理的实施办法(2003年)
- 民用航空国内运输市场价格行为规则(2017年)
- 关于执行安理会第1267和1333号决议对有关个人和实体实施金融制裁的通知(200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