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商务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2013年)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
近年来,各地认真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积极推进执法队伍建设,加快推动执法队伍专业化、执法人员专职化。大力强化执法监管,严格执行商务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围绕市场秩序突出问题,查处了一批重大案件,维护了群众利益,促进了行业规范有序发展。但是,执法体制不顺、执法力量薄弱等问题还没有根本解决,一些领域有法不依、违法不究等现象还不同程度存在,影响了商务事业的健康发展。
当前,我国正处于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关键时期。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切实强化执法监管,为各类市场主体营造公平竞争的环境,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必然要求,也是新一轮政府机构改革的重要内容。下一步,全国商务行政执法工作要全面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推进执法体制改革和管理创新,规范执法行为,着力提高执法水平,切实履行法定职责,为商务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 全面履行执法职责,切实强化市场监管
(一)
严格落实法定职责。建立健全法律法规规章宣传贯彻与执行机制,加强执行情况检查和评估,执行不到位的立即采取整改措施,确保每一部法律法规规章都能得到有效执行。抓紧对拍卖、典当、商业特许经营、再生资源回收、原油市场、成品油市场、零售商促销、零售商供应商公平交易、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家庭服务业、旧电器电子产品流通、对外劳务合作、对外承包工程等国内外贸易及国际经济合作领域赋予本级商务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权限进行梳理,逐项分解落实到岗到人,切实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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