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2011年)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推动公益事业更好更快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公益服务需求,现就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提出如下意见。
一、 改革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1.
事业单位是经济社会发展中提供公益服务的主要载体,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力量。改革开放特别是党的十六大以来,各地区各有关部门积极探索事业单位改革,不断创新事业单位体制机制,稳步推进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行业体制改革,积累了有益经验,取得了明显成效,为进一步推进改革奠定了基础。事业单位提供公益服务总量不断扩大,服务水平逐步提高,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改善人民群众生活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2.
当前,我国正处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加快发展社会事业、满足人民群众公益服务需求的任务更加艰巨。面对新形势新要求,我国社会事业发展相对滞后,一些事业单位功能定位不清,政事不分、事企不分,机制不活;公益服务供给总量不足,供给方式单一,资源配置不合理,质量和效率不高;支持公益服务的政策措施还不够完善,监督管理薄弱。这些问题影响了公益事业的健康发展,迫切需要通过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加以解决。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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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世界版权公约(1971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食品药品放心工程的通知(2003年)
- 跨境服务贸易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4年版)(2024年)
- 财政部发展改革委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扩大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范围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金制度的意见(2012年)
- 中医坐堂医诊所管理办法(试行)和基本标准(试行)(2010年)
- 关于推进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考试制度改革的意见(2015年)
- 铁路运输企业准入许可实施细则(2018年)
- 剧毒化学品购买和公路运输许可证件管理办法(2005年)
- 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实施办法(2007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国务院残疾人工作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2018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