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进商业保险服务军队建设的指导意见(2015年)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推动军民融合深度发展,进一步发挥商业保险服务军队建设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等法律制度规定,结合军队和保险业实际,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 充分认识商业保险服务军队建设的重要意义
(一)
推进商业保险服务军队建设,是保障军人权益的重要举措。军队是国家的坚强柱石,担负着维护国家主权、安全、领土完整,保障国家和平发展的神圣使命。近年来,围绕建设一支听党指挥、能打胜仗、作风优良的人民军队这一党在新形势下的强军目标,部队官兵认真履行使命任务,不断加大训练难度强度,风险保障需求日益提升。推进商业保险服务军队建设,有利于建立健全军民结合的多层次、多渠道风险保障体系,减少军人后顾之忧,维护军人权益,增强军队凝聚力战斗力,服务军队建设科学发展。
(二)
建立完善具有中国特色的军人保险制度体系,是促进保险业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契机。保险是市场经济条件下风险管理的基本手段,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保障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方面发挥着积极作用。建立完善具有中国特色的军人保险制度体系,有利于完善对军队单位和军队人员及其家庭成员的保险服务,对于创新保险服务方式,拓宽保险服务领域,提高保险运行效率,促进保险业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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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测绘地理信息行政执法证管理办法(2014年)
- 人民法院国家司法救助案件办理程序规定(试行)(2019年)
- 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2016年)
- 网络文化经营单位内容自审管理办法(2013年)
- 公安部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有关问题的批复(2008年)
- 关于修改《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的决定(2020年)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2016年)
- 交通运输部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公告(2014年)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有关保障问题的通知(2020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短缺药品保供稳价工作的意见(2019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