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进商业保险服务军队建设的指导意见(2015年)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推动军民融合深度发展,进一步发挥商业保险服务军队建设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等法律制度规定,结合军队和保险业实际,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 充分认识商业保险服务军队建设的重要意义
(一)
推进商业保险服务军队建设,是保障军人权益的重要举措。军队是国家的坚强柱石,担负着维护国家主权、安全、领土完整,保障国家和平发展的神圣使命。近年来,围绕建设一支听党指挥、能打胜仗、作风优良的人民军队这一党在新形势下的强军目标,部队官兵认真履行使命任务,不断加大训练难度强度,风险保障需求日益提升。推进商业保险服务军队建设,有利于建立健全军民结合的多层次、多渠道风险保障体系,减少军人后顾之忧,维护军人权益,增强军队凝聚力战斗力,服务军队建设科学发展。
(二)
建立完善具有中国特色的军人保险制度体系,是促进保险业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契机。保险是市场经济条件下风险管理的基本手段,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保障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方面发挥着积极作用。建立完善具有中国特色的军人保险制度体系,有利于完善对军队单位和军队人员及其家庭成员的保险服务,对于创新保险服务方式,拓宽保险服务领域,提高保险运行效率,促进保险业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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