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同意成立2021年第三届亚洲青年运动会组织委员会的函(2020年)
广东省人民政府、体育总局:
你们《关于2021年第三届亚洲青年运动会组织委员会机构设置方案的请示》(粤府〔2020〕58号)收悉。经国务院领导同志批准,现函复如下:
一、
同意成立2021年第三届亚洲青年运动会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组委会)及其组成。组委会主席由体育总局局长苟仲文、广东省人民政府省长马兴瑞担任。
二、
组委会内设机构和人员组成,由组委会根据工作需要自行确定。
国务院办公厅
2020年11月9日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海关总署关于办理走私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2002年)
- 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调整国家普查项目和周期安排的通知(2003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一)(2011年)
-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就业优先战略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意见(2024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当事人对驳回其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裁定不服而申请再审,人民法院不予受理问题的批复(2004年)
-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2020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成渝金融法院案件管辖的规定(2022年)
-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52号(2010年)
- 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航业发展的若干意见(2012年)
-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201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