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支持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开发开放有关政策的批复(2012年)
广东省人民政府、发展改革委:
发展改革委《关于报送支持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开发开放的有关政策(送审稿)的请示》(发改地区〔2012〕767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 支持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实行比经济特区更加特殊的先行先试政策,打造现代服务业体制机制创新区、现代服务业发展集聚区、香港与内地紧密合作的先导区、珠三角地区产业升级的引领区。
二、 支持前海在金融改革创新方面先行先试,建设我国金融业对外开放试验示范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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