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抑制部分行业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引导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2009年)
为切实将党中央、国务院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一揽子计划落到实处,巩固和发展当前经济企稳向好的势头,加快推动结构调整,坚决抑制部分行业的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引导新兴产业有序发展,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 部分行业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问题需引起高度重视
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冲击和影响,党中央、国务院审时度势,及时制定和实施了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的一揽子计划。按照“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的总体要求,出台了钢铁等十个重点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在推动结构调整方面提出了控制总量、淘汰落后、兼并重组、技术改造、自主创新等一系列对策措施,各地也相继出台了一些扶持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目前政策效应已初步显现,工业增速稳中趋升,企业生产经营困难情况有所缓解,产业发展总体向好。
但从当前产业发展状况看,结构调整虽取得一定进展,但总体进展不快,各地区、各行业也不平衡。不少领域产能过剩、重复建设问题仍很突出,有的甚至还在加剧。特别需要关注的是,不仅钢铁、水泥等产能过剩的传统产业仍在盲目扩张,风电设备、多晶硅等新兴产业也出现了重复建设倾向,一些地区违法、违规审批,未批先建、边批边建现象又有所抬头。
(一)
钢铁。2008年我国粗钢产能6.6亿吨,需求仅5亿吨左右,约四分之一的钢铁及制成品依赖国际市场。2009年上半年全行业完成投资1405.5亿元,目前在建项目粗钢产能5800万吨,多数为违规建设,如不及时加以控制,粗钢产能将超过7亿吨,产能过剩矛盾将进一步加剧。
(二)
水泥。2008年我国水泥产能18.7亿吨,其中新型干法水泥11亿吨,特种水泥与粉磨站产能2.7亿吨,落后产能约5亿吨,当年水泥产量14亿吨。目前在建水泥生产线418条,产能6.2亿吨,另外还有已核准尚未开工的生产线147条,产能2.1亿吨。这些产能全部建成后,水泥产能将达到27亿吨,市场需求仅为16亿吨,产能将严重过剩。
注意
【之后的内容被隐藏了,请下载APP查看完整内容。】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的通知(2005年)
- 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2013年)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暂行规定(2014年)
- 海关总署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2023年5月)
-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三条有关拟购买资产存在资金占用问题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0号(2011年)
- 国务院关于同意将成都海关驻机场办事处调整为成都双流机场海关的批复(2004年)
- 理财公司理财产品销售管理暂行办法(2021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食品药品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2013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规范民商事案件延长审限和延期开庭问题的规定(2018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