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废止、修改部分环保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2010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07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04年)
- 关于加强开发区区域环境影响评价有关问题的通知(2002年)
-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2001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00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1999年)
- 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管理办法(1999年)
-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1998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1988年)
-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2001年)
- 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管理办法(1999年)
-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2001年)
- 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管理办法(1999年)
- 关于加强开发区区域环境影响评价有关问题的通知(2002年)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规章清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10〕28号),我部决定对《排放污染物申报登记管理规定》等38件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或者修改:
一、 决定予以废止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一)
决定予以废止的规章
1.
排放污染物申报登记管理规定(1992年8月14日,国家环境保护局令第10号)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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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加强开发区区域环境影响评价有关问题的通知(2002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1983年)
- 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2020年)
-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压减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目录和简化审批程序的决定(2018年)
- 风电场改造升级和退役管理办法(2023年)
- 会计行业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2010—2020年)(2010年)
- 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服务管理规定》的决定(2013年)
-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金融争议仲裁规则(2005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指导意见(2017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二级市场的指导意见(2019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