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废止、修改部分环保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2010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07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04年)
- 关于加强开发区区域环境影响评价有关问题的通知(2002年)
-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2001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00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1999年)
- 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管理办法(1999年)
-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1998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1988年)
-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2001年)
- 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管理办法(1999年)
-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2001年)
- 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管理办法(1999年)
- 关于加强开发区区域环境影响评价有关问题的通知(2002年)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规章清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10〕28号),我部决定对《排放污染物申报登记管理规定》等38件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或者修改:
一、 决定予以废止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一)
决定予以废止的规章
1.
排放污染物申报登记管理规定(1992年8月14日,国家环境保护局令第10号)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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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加强开发区区域环境影响评价有关问题的通知(2002年)
- 企业会计准则——借款费用(2001年)
- 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航业发展的若干意见(2012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0年)
- 政府粮食储备安全风险事项报告管理办法(试行)(2025年)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法律清理工作情况和处理意见的报告》的决定(2025年)
- 水利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推进用水权改革的指导意见(2022年)
- 出入境邮轮检疫管理办法(2023年)
- 国务院关于同意广西壮族自治区设立贵港市覃塘区的批复(2003年)
- 加强信用信息共享应用促进中小微企业融资实施方案(202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