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四川省仪陇县人民政府驻地迁移的批复(2003年)
四川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南充市仪陇县人民政府驻地迁址的请示》(川府〔2003〕14号)收悉。经国务院批准,同意仪陇县人民政府驻地由金城镇迁至新政镇。搬迁经费由你省自行解决。
民政部
二〇〇三年七月八日
- 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2020年)
- 国务院关于部委管理的国家局设置的通知(2008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执行《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项下《关于货物贸易的原产地规则》的规定(2012年)
- 财政部关于废止部分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2017年8月)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同意建立疫苗管理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函(2019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情报法(2018年)
- 国务院关于同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调整乌鲁木齐市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2001年)
- 期货交易管理条例(2007年)
- 医疗机构医用耗材管理办法(试行)(2019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