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社会组织理事会建设的意见(2025年)

近年来,随着社会组织依法建立建强理事会等组织机构,规范运行水平不断得到提升。但也存在部分社会组织因理事会职责权限不清晰、运行机制不科学、议事决策不规范、运转保障不到位等问题,理事会作用发挥尚不充分,亟待提高。为推动社会组织健全理事会工作制度、提升理事会工作水平,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 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建设机构权责明确、运转顺畅协调、内部治理有效的社会组织法人主体为目标,围绕理事会机构建设和能力提升,健全理事会运行、保障和监督等各项制度,推动社会组织理事会职责更加清晰、人员更加合理、决策更加科学、运行更加规范,在内部治理中充分有效发挥枢纽作用,更好落实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不断提升社会组织自身建设和对外服务水平,以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助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

二、 落实理事会工作职责

(一) 明确功能定位。理事会是社会组织的重要决策机构,按照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自身章程,编制发展规划、决定重大事项、制定管理制度、防范运行风险。社会组织要科学划分理事会与其他内部治理机构的职责,理顺工作关系和边界,落实和维护理事会依法依章程决策、内部管理、选人用人等职权,增强理事会独立性和权威性。理事会应当与其他内部治理机构充分沟通协调,积极接受党组织、监事会(监事)、会员及职工监督,加强对办事机构的管理和指导。社会组织可依托秘书处等机构设置理事会办公室,为理事会开展日常工作和理事正常履职提供支持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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