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军地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协作工作的意见(2020年)
为了进一步加强军事检察机关与地方检察机关(以下简称军地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协作工作,推动检察公益诉讼深入开展,共同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维护国防和军事利益,根据宪法、法律和其他有关规定,提出如下意见。
一、 把握总体要求
(一)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强军思想,坚决落实习近平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以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国防和军事利益为目的,以服务强军目标、服务备战打仗、服务依法治军为重点,以健全制度机制为保障,全面、深入、高效开展军地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协作,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作用,为实现强国强军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二)
基本原则
——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紧紧围绕党、国家和军队的中心工作聚焦用力,充分发挥检察公益诉讼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保障国防和军队建设的职能作用。
——依法有序,高效便捷。以宪法、法律为依据,遵循诉讼规律和法律监督规律,健全机制,严格程序,提高效率,不断提升协作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密切配合,相互促进。树立“一盘棋”思想,强化“一体化”观念,主动作为、积极协调,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不断拓展协作的广度深度,实现相互促进、共同提高、协同发展。
——与时俱进,开拓创新。适应新形势、解决新问题,积极探索特点规律,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推动检察公益诉讼实践创新、理论创新、制度创新,保持协作工作的生机与活力。
——督促协同,共治共赢。践行双赢多赢共赢理念,提高政治站位,加强沟通协调,凝聚多方智慧,形成整体合力,促进共治共享共赢,努力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强军效果的有机统一。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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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2014年)
- 国务院关于同意河南省做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试点实施方案的批复(2006年)
- 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语言文字规范标准管理办法(2015年修订)(2015年)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的决定(1998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2019年6月)
- 人才市场管理规定(2001年)
-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涉互联网金融犯罪案件有关问题座谈会纪要(2017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知识产权法庭若干问题的规定(2018年)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废止1997年7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期间制发的部分司法解释和司法解释性质文件的决定(2013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行第二次全国第三产业普查的通知(200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