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修改、废止部分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和一般政策性文件的决定(2022年)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提升我委制度建设水平,我委组织开展了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一般政策性文件清理工作。经过清理,决定对《外债管理暂行办法》等12件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一般政策性文件予以修改,对《国家重大建设项目稽察办法》等59件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一般政策性文件予以废止。
附件:1.
决定修改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一般政策性文件目录
2.
决定废止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一般政策性文件目录
附件1
决定修改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一般政策性文件目录(12件)
序号
文件性质
文件名称
文号
修改内容
发文单位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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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央储备粮代储资格管理办法(2017年)
- 糖料管理暂行办法(2002年)
- 国家重大建设项目稽察办法(2000年)
- 收容教育所管理办法(2000年)
- 中央财政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绩效评价办法(2013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2018年)
- 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19年版)(2019年)
- 建设用地审查报批管理办法(2016年)
- 土地登记办法(2007年)
- 公路建设监督管理办法(2006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若干具体问题的意见(2010年)
- 国务院关于长春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2017年)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的决定(201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