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修改、废止部分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和一般政策性文件的决定(2022年)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提升我委制度建设水平,我委组织开展了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一般政策性文件清理工作。经过清理,决定对《外债管理暂行办法》等12件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一般政策性文件予以修改,对《国家重大建设项目稽察办法》等59件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一般政策性文件予以废止。
附件:1.
决定修改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一般政策性文件目录
2.
决定废止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一般政策性文件目录
附件1
决定修改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一般政策性文件目录(12件)
序号
文件性质
文件名称
文号
修改内容
发文单位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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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央储备粮代储资格管理办法(2017年)
- 糖料管理暂行办法(2002年)
- 国家重大建设项目稽察办法(2000年)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税收征管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4年)
- 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管理规定(2022年)
- 城乡居民住宅地震巨灾保险专项准备金管理办法(2017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YYYY年MM月)
-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厄瓜多尔共和国关于刑事司法协助的条约(中文本)(2022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内外贸一体化发展的意见(2021年)
- 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地震工作指南(2009年)
- 国务院关于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2009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产品侵权案件的受害人能否以产品的商标所有人为被告提起民事诉讼的批复(2002年)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等四部法律的决定(2018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