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修改、废止部分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和一般政策性文件的决定(2022年)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提升我委制度建设水平,我委组织开展了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一般政策性文件清理工作。经过清理,决定对《外债管理暂行办法》等12件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一般政策性文件予以修改,对《国家重大建设项目稽察办法》等59件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一般政策性文件予以废止。
附件:1.
决定修改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一般政策性文件目录
2.
决定废止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一般政策性文件目录
附件1
决定修改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一般政策性文件目录(12件)
序号
文件性质
文件名称
文号
修改内容
发文单位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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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央储备粮代储资格管理办法(2017年)
- 糖料管理暂行办法(2002年)
- 国家重大建设项目稽察办法(2000年)
-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公路建设监督管理办法》的决定(2021年)
-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2005年)
- 国务院关于稳定消费价格总水平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的通知(2010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2017年)
-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1991年)
- 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2009年)
-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财务管理暂行办法(2011年)
- 卫生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2011年)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第三批宣布失效和废止文件的通知(201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