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预防控制血吸虫病中长期规划纲要(2004—2015年)(2004年)
(二〇〇四年七月八日)
血吸虫病是严重危害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传染病。多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经过疫区各级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艰苦努力,我国血吸虫病防治(以下简称血防)工作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截至1995年底,全国12个流行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已有上海、浙江、福建、广东、广西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消灭了血吸虫病。截至2003年底,433个流行县(市、区)已有260个达到传播阻断标准,63个达到传播控制标准。目前,110个尚未控制传播的县(市、区)主要集中在江苏、安徽、江西、湖北、湖南、四川、云南7个省的江湖洲滩地区和部分山区,有血吸虫病病人约84.3万人,其中晚期血吸虫病病人2.44万人。
由于血吸虫病传播环节多,自然环境因素复杂,单一的预防控制措施很难奏效,部分地区防治工作力度有所削弱,经费投入不足,综合治理措施落实不好,专业防治机构和队伍难以适应新形势下防治工作的需要。近年来,钉螺扩散明显,感染性钉螺分布范围有所扩大;血吸虫病病人数居高不下,急性感染病人数呈上升趋势;部分已达到传播控制标准或传播阻断标准的地区疫情回升,新的疫区不断增加,并向城市蔓延,血防工作形势严峻。
为加快血防工作进程,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疫区经济社会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血吸虫病防治工作的通知》(国发〔2004〕14号)精神,制订本规划。
一、 指导思想
坚持“预防为主,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群防群控,联防联控”的工作方针,重视和加强健康教育,尤其是针对青少年儿童的健康教育,切实提高广大人民群众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重视和加强与农业、水利、林业工程结合,改善自然环境,切实压缩钉螺面积;重视和加强人畜查病治病和粪便管理,切实控制传染源;重视和加强群众性血防工作,切实建立群防群控工作机制;重视和加强区域性防治工作,切实建立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健全法律法规,提高科技水平,深化体制改革,完善工作机制,有效控制血吸虫病的流行。
二、 目标
(一)
总目标。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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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务院关于公布第五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的通知(2021年)
- 铁路旅客人身伤害及自带行李损失事故处理办法(2003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0年)
- 在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着力培育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李克强(2021年)
- 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推行方案(2016年)
- 证券期货市场统计管理办法(2009年)
- 习近平代表党中央、国务院和中央军委祝贺探月工程嫦娥六号任务取得圆满成功的贺电(2024年)
- 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5年修订)(2015年)
- 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规章的决定(2010年)
- 公安机关办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案件的规定(199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