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器械标准管理办法(2017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科学技术进步,保障医疗器械安全有效,提高健康保障水平,加强医疗器械标准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医疗器械标准,是指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依据职责组织制修订,依法定程序发布,在医疗器械研制、生产、经营、使用、监督管理等活动中遵循的统一的技术要求。
第三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医疗器械标准的制修订、实施及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及本办法的规定。
注意
【之后的内容被隐藏了,请下载APP查看完整内容。】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管理办法》等文件的公告(2015年)
- 关于修改一九九三年一月十四日签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关于民事和刑事司法协助的条约》的议定书(中文本)(2024年)
- 关于进一步做好解决干部夫妻两地分居问题工作的通知(1999年)
- 基金管理公司固有资金运用管理暂行规定(2013年)
- 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方案(2017年)
- 公安部科学技术奖励办法(2000年)
- 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监督规定(试行)(2011年)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严惩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分子的决定(1983年)
- 中国气象局关于废止部分部门规章的决定(2017年)
-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若干意见(201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