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化煤炭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改革试点的实施方案(2006年)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工作的决定》(国发〔2006〕4号)、《国务院关于促进煤炭工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18号),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发展改革委等有关部门对深化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改革的总体思路、实施步骤和配套政策进行了认真研究。考虑到此项改革涉及面广,历史遗留问题较多,宜先易后难,逐步推开。经国务院批准,从2006年起,选择山西省等8个煤炭主产省(区)进行煤炭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改革试点。为做好试点工作,现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 总体思路
坚持保护环境、节约资源与促进煤炭工业健康发展并举,以深化煤炭资源探矿权、采矿权有偿取得和建立煤炭资源勘查、开发合理成本负担制度为核心,以促进煤炭资源合理有序开发和不断提高煤炭资源回采率为目标,相应调整煤炭资源税费政策,逐步使煤炭企业合理负担煤炭资源成本,煤炭产品价格真实反映价值,各级政府依法监管并获得相应收益,同时加大国家对煤炭资源勘查的支持力度。
二、 主要政策措施
(一)
严格实行煤炭资源探矿权、采矿权有偿取得制度。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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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外商投资铁路货物运输业审批与管理暂行办法(2000年)
- 国家林业局林业资金稽查工作规定(2017年)
- 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2018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死刑上诉案件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是否应为其指定辩护人问题的批复(1997年)
- 期货营业部管理规定(试行)(2011年)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决定(1994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03年西部开发工作的通知(2002年)
- 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出口管制条例》的决定(2006年)
- 国务院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201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