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化煤炭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改革试点的实施方案(2006年)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工作的决定》(国发〔2006〕4号)、《国务院关于促进煤炭工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18号),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发展改革委等有关部门对深化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改革的总体思路、实施步骤和配套政策进行了认真研究。考虑到此项改革涉及面广,历史遗留问题较多,宜先易后难,逐步推开。经国务院批准,从2006年起,选择山西省等8个煤炭主产省(区)进行煤炭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改革试点。为做好试点工作,现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 总体思路
坚持保护环境、节约资源与促进煤炭工业健康发展并举,以深化煤炭资源探矿权、采矿权有偿取得和建立煤炭资源勘查、开发合理成本负担制度为核心,以促进煤炭资源合理有序开发和不断提高煤炭资源回采率为目标,相应调整煤炭资源税费政策,逐步使煤炭企业合理负担煤炭资源成本,煤炭产品价格真实反映价值,各级政府依法监管并获得相应收益,同时加大国家对煤炭资源勘查的支持力度。
二、 主要政策措施
(一)
严格实行煤炭资源探矿权、采矿权有偿取得制度。
注意
【之后的内容被隐藏了,请下载APP查看完整内容。】
- 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2004年)
- 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决定(2005年)
- 图书质量管理规定(2004年)
- 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2008年)
-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促进工程监理行业转型升级创新发展的意见(2017年)
- 商业特许经营备案管理办法(2011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2010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部地区崛起若干意见有关政策措施的通知(2006年)
- 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2002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同意建立自然灾害防治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函(2019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