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成立国务院血吸虫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2004年)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国血吸虫病防治工作(以下简称血防工作)的领导,切实遏制血吸虫病疫情回升的势头,有效控制血吸虫病的流行,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经国务院同意,成立国务院血吸虫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血防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主要职责
负责研究制定全国血防工作方针、政策;审定全国血吸虫病综合防治规划及专项规划;召开年度工作会议,部署防治工作任务;协调解决防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二、
组成人员
组 长:吴 仪(国务院副总理)
副组长:高 强(卫生部常务副部长)
杜青林(农业部部长)
汪恕诚(水利部部长)
徐绍史(国务院副秘书长)
成 员:李盛霖(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赵沁平(教育部副部长)
李学勇(科技部副部长)
杨衍银(民政部副部长)
肖捷(财政部副部长)
陈雷(水利部副部长)
齐景发(农业部副部长)
王陇德(卫生部副部长)
胡占凡(广电总局副局长)
祝列克(林业局副局长)
汪永清(法制办副主任)
张桃林(江苏省副省长)
蒋作君(安徽省副省长)
胡振鹏(江西省副省长)
罗清泉(湖北省省长)
甘霖(湖南省副省长)
刘晓峰(四川省副省长)
吴晓青(云南省副省长)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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