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解释(2014年)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根据司法实践中遇到的情况,讨论了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含义及骗取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金或者其他社会保障待遇的行为如何适用刑法有关规定的问题,解释如下:
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金或者其他社会保障待遇的,属于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诈骗公私财物的行为。
现予公告。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声讯台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子信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2010年)
- 行政区域边界争议处理条例(1989年)
- 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办法(2013年)
- 城市社区档案管理办法(2015年)
- 卫生健康委银保监会中医药局关于开展老年护理需求评估和规范服务工作的通知(2019年)
- 统计上岗资格证书颁发实施办法(1999年)
- 李强总理出席记者会并回答中外记者提问(2023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2023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1994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出租汽车行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200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