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修改《中国名牌产品管理办法》的决定(2009年)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决定:
一、
删除《中国名牌产品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二)项中的“出口创汇率、”和第十二条中的“和出口创汇水平”。
二、
对《中国名牌产品管理办法》其他内容做进一步修改。
- 关于妥善处理以冒名顶替或者弄虚作假的方式办理婚姻登记问题的指导意见(2021年)
- 退役军人安置条例(2024年)
-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号(2007年)
- 关于执行《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中有关问题的通知(2000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推动新时代人民法庭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意见(2021年)
- 关于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的指导意见(2015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最不发达国家特别优惠关税待遇进口货物原产地管理办法(2010年)
- 亚洲相互协作与信任措施会议秘书处协定(2006年)
-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2005年)
- 关于依法做好金属非金属矿山整顿工作的意见(201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