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名牌产品管理办法(2001年)
-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34号(2010年)
-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修改《中国名牌产品管理办法》的决定(2009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2000年)
- 中国名牌产品管理办法(2001年)
-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34号(2010年)
-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修改《中国名牌产品管理办法》的决定(2009年)
-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2018年)
-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2018年)
-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34号(2010年)
-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修改《中国名牌产品管理办法》的决定(2009年)
- 中国名牌产品管理办法(2001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推进名牌战略的实施,加强中国名牌产品的监督管理,规范中国名牌产品的评价,推动企业实施名牌战略,引导和支持企业创名牌,指导和督促企业提高质量水平,增强我国产品的市场竞争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国务院颁布的《质量振兴纲要》和国务院赋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的职能,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中国名牌产品是指实物质量达到国际同类产品先进水平、在国内同类产品中处于领先地位、市场占有率和知名度居行业前列、用户满意程度高、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的产品。
第三条
中国名牌产品评价工作建立以市场评价为基础,以社会中介机构为主体,以政府积极推动、引导、监督为保证,以用户(顾客)满意为宗旨的总体推进机制。
注意
【之后的内容被隐藏了,请下载APP查看完整内容。】
-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2018年)
- 民政部关于支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救灾工作的指导意见(2015年)
- 无居民海岛保护与利用管理规定(2003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2025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员管理办法(2014年)
- 国务院关于同意甘肃省和青海省人民政府联合勘定的行政区域界线协议书的批复(2001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通过互联网公开审判流程信息的规定(2018年)
- 基金会年度检查办法(2006年)
- 教育部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意见(2001年)
- 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同意迁建鄂尔多斯民用机场的批复(2005年)
- 公安部关于主动接受人大、政协对看守所工作检查监督问题的通知(199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