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国务院关于1998年特别国债付息问题的报告》的决议(2004年)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国务院关于1998年特别国债付息问题的报告》的决议(2004年)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国务院关于1998年特别国债付息问题的报告》的决议(2004年) 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了国务院提出的《国务院关于1998年特别国债付息问题的报告》。会议认为,为使中国建设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等四家国有商业银行顺利进行股份制改造,调整特别国债付息政策是必要的。会议同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意见,决定批准国务院提出的这个报告。 关于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意见(2002年) 企业会计准则第5号——生物资产(2006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1991年) 国土资源听证规定(2004年) 农产品包装和标识管理办法(2006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1993年)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2013年) 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2021年) 人民检察院办理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规定(202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