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商务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废止《外商投资民用航空业规定》及其6个补充规定的决定(2017年)
经国务院批准,交通运输部、商务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决定废止《外商投资民用航空业规定》。其6个补充规定一并废止。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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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止的《外商投资民用航空业规定》及其6个补充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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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止的《外商投资民用航空业规定》及其6个补充规定
序号
发布机关
规章名称
发布文号
发布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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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外商投资民用航空业规定(2002年)
-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2008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2007年)
- 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则(2009年)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入《禁止为军事或任何其他敌对目的使用改变环境的技术的公约》的决定(2005年)
- 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2011年)
- 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产能过剩行业结构调整的通知(2006年)
- 公安机关办理国家赔偿案件程序规定(2014年)
- 国务院关于桂林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2003年)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行定期定额征收的个体工商户购置和使用税控收款机有关问题的通知(2005年)
- 电力规划管理办法(2016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业标准管理办法(试行)(201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