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理规则》的决定(2022年)
交通运输部决定对《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理规则》(交通运输部令2017年第30号)作如下修改:
一、
将第一百六十条第七项、第一百六十一条第七项均修改为:“(七)需要通报的跑道表面状况及其重大变化”。
二、
将第一百六十二条第六项修改为:“(六)需要通报的跑道表面状况及其重大变化”。
三、
将第二百八十八条修改为:“塔台管制员应当按相关要求将机场管理机构提供的跑道表面状况或者运行中的航空器驾驶员报告的跑道刹车效应情况通知起飞、着陆和滑行的航空器。
“机场跑道刹车效应,分为好、中好、中、中差、差和极差六个等级。《航空器驾驶员报告的跑道刹车效应与跑道状况代码对照表》见附件14。”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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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实施细则(1994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办理申诉案件暂行规定(2004年)
- 国务院关于公布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和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扩展项目名录的通知(2008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审定进出口货物完税价格办法(2013年)
- 医保局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医疗服务医保支付工作的指导意见(2020年)
- 深化新时代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改革实施方案(2019年)
- 救灾捐赠包裹寄递服务和安全管理规定(2021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批准南阳市城市总体规划的通知(2017年)
- 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商用密码使用管理规定(2025年)
- 期货交易管理条例(201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