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局关于原铁道部规范性文件第五批清理结果的通知(2017年)
中国铁路总公司: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文件清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函〔2016〕12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放管服”改革涉及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7〕40号)的要求,国家铁路局与中国铁路总公司充分协商,对原铁道部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按照“先易后难、有序推进,边清理、边出成果、边向社会公开”的原则,现将第五批清理结果通知如下:
落实中央关于实行铁路政企分开改革和进一步做好“放管服”改革的精神,将《铁路施工现场治安管理规定(试行)》等13件文件(见附件)交由中国铁路总公司管理,中国铁路总公司可继续执行,亦可修改或停止执行,修改或停止执行之日,原文件废止。
附件:
中国铁路总公司管理的原铁道部规范性文件目录(第五批)
铁路局
2017年9月14日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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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学生公寓管理的若干意见(2002年)
-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2005年)
- 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2018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1988年)
- 国务院关于同意江苏省调整徐州市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2005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成立全国防治非典型肺炎指挥部的通知(2003年)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三百一十二条的解释(2014年)
- 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2020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部分债务沉重地区违规兴建楼堂馆所问题的通报(202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