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标准化管理办法(2019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交通运输标准化工作,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促进交通运输行业高质量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综合交通运输、铁路、公路、水路、民航、邮政领域的标准(统称为交通运输标准)制定、实施、监督等相关活动,除遵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外,还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交通运输标准包括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国家标准分为强制性标准、推荐性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是推荐性标准。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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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免税商店及免税品监管办法(2005年)
- 境内证券市场转持部分国有股充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实施办法(2009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管理规定(2014年)
- 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方国有资产监管工作的若干意见(2009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利用信息网络侵害人身权益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2014年)
- 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2012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成立国务院城市社区卫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2006年)
- 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2023年版)(2022年)
-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2018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201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