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办法(2022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宗教活动场所的财务行为,加强宗教活动场所的财务管理,维护宗教活动场所和信教公民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宗教事务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宗教活动场所,是指按照《宗教事务条例》等规定登记的寺院、宫观、清真寺、教堂和其他固定宗教活动处所。
第三条
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应当坚持依法依规、真实完整、安全有效的原则。
注意
【之后的内容被隐藏了,请下载APP查看完整内容。】
- 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督管理办法(试行)(2010年)
- 铁路专用设备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2018年)
- 国务院关于同意四川省撤销温江县设立成都市温江区的批复(2002年)
- 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相互认可和执行民商事案件判决的安排(2019年)
- 电力监管机构行政处罚程序规定(2006年)
- 引进陆生野生动物外来物种种类及数量审批管理办法(2016年)
- 国家科技服务业统计分类(2015)(2015年)
- 国务院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若干意见(2015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成立国家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1999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据何种标准计算电话费滞纳金问题的批复(1998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