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河流治理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暂行办法(2011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中小河流治理财政资金管理,强化支出责任,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11〕285号)、《财政部关于开展中央政府投资项目预算绩效评价工作的指导意见》(财建〔2004〕729号)、《财政部水利部关于印发〈全国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建〔2011〕156号)及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绩效评价,是指对中小河流治理的项目前期工作、建设管理、资金管理、工程建设成果及治理效果、工程验收及后期管护,运用定量、定性指标相结合的评价方法和统一的评价标准,综合评价中小河流治理的绩效目标实现程度。
第三条
绩效评价遵循科学、规范、公平、公正的原则。
注意
【之后的内容被隐藏了,请下载APP查看完整内容。】
- 财政部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第十三批)的决定(2020年)
- 文化体制改革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的规定(2018年)
- 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授予丁晓兵同志“保持英雄本色的忠诚卫士”荣誉称号的命令(2006年)
- 交通运输部关于废止一批规范性文件的决定(2017年)
- 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2017年)
- 关于废止部分证券期货规章的决定(第十批)(2005年)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四条有关问题的批复(2020年)
- 基金管理公司开展投资、研究活动防控内幕交易指导意见(2012年)
- 国务院关于同意在澳门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委员会设立国家安全事务顾问和国家安全技术顾问的批复(2021年)
- 期货公司风险监管指标管理办法(201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