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2007年)
教育部
为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培养中小学生的公共安全意识,提高中小学生面临突发安全事件自救自护的应变能力,根据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及《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特制定本纲要。
一、 指导思想、目标和基本原则
(一)
必须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把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贯穿于学校教育的各个环节,使广大中小学生牢固树立“珍爱生命,安全第一,遵纪守法,和谐共处”的意识,具备自救自护的素养和能力。
(二)
通过开展公共安全教育,培养学生的社会安全责任感,使学生逐步形成安全意识,掌握必要的安全行为的知识和技能,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常识,养成在日常生活和突发安全事件中正确应对的习惯,最大限度地预防安全事故发生和减少安全事件对中小学生造成的伤害,保障中小学生健康成长。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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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暂行)(2015年)
- 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2019年)
- 教育部民政部科技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文化部体育总局共青团中央中国科协关于进一步推进社区教育发展的意见(2016年)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菲律宾共和国关于刑事司法协助的条约》的决定(2001年)
- 中国保险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2015—2020年)(2015年)
- 关于修改《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的决定(2011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202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的通知(2024年)
- 教育部关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2010年)
- 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粮食局农业发展银行中储粮总公司关于做好2009年油菜籽收购工作的通知(2009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