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修改《商业银行集团客户授信业务风险管理指引》的决定(2010年)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商业银行集团客户授信业务风险管理指引》作如下修改:
一、
第二条修改为:“本指引所称商业银行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中资、中外合资、外商独资商业银行等。”
二、
第四条修改为:“授信是指商业银行向客户直接提供资金支持,或者对客户在有关经济活动中可能产生的赔偿、支付责任做出保证。包括但不限于:贷款、贸易融资、票据承兑和贴现、透支、保理、担保、贷款承诺、开立信用证等表内外业务。”
三、
第四条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商业银行持有的集团客户成员企业发行的公司债券、企业债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债券资产以及通过衍生产品等交易行为所产生的信用风险暴露应纳入集团客户授信业务进行风险管理。”
注意
【之后的内容被隐藏了,请下载APP查看完整内容。】
- 国务院关于同意江西省撤销抚州地区设立地级抚州市的批复(2000年)
-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电动摩托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2010年)
- 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规章的决定(2010年)
- 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审计署广电总局能源局铁路局民航局关于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规制度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主体行为的若干意见(2022年)
- 村庄整治规划编制办法(2013年)
- 全国绿色建筑创新奖评审标准(2010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扬州大运河博物馆冠名问题的函(2020年)
- 国务院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通知(2003年)
- 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2014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频率划分规定(202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