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规章的决定(2010年)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规定和国务院有关要求,我部对现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规章进行了全面清理。经研究,决定废止和修改部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规章。现将废止和修改的规章目录予以公布。
附件:1.
废止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规章目录
2.
修改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规章目录
附件1:
废止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规章目录
序号
制定机关
规章名称
文 号
施行日期
废 止 理 由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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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大龄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2024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来往香港、澳门小型船舶及所载货物、物品管理办法(2017年)
- 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条例(2011年)
- 关于人民检察院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2024年)
-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2020年)
- 国务院关于同意广西壮族区调整柳州市部分市辖区行政区划的批复(2002年)
- 关于修改一九九三年一月十四日签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关于民事和刑事司法协助的条约》的议定书(中文本)(2024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202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