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开发整理若干意见(2003年)
近年来,土地开发整理取得重大进展,在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生态环境,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得到了地方各级政府的重视和广大农民的欢迎。为进一步合理开发利用土地资源,促进耕地保护目标的实现,适应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需要,根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在总结以往工作成效和经验的基础上,针对土地开发整理面临的新形势,提出土地开发整理若干意见如下:
一、 土地开发整理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
土地开发整理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落实保护资源基本国策和“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的方针,立足保护和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通过科学规划、规范项目管理、加大投融资力度、合理分配收益,推进标准化、信息化和队伍建设,建立适应市场经济规律的管理机制,全面提高土地开发整理工作水平,有效提供可利用土地资源,改善生态环境,促进资源可持续利用,为实现耕地保护目标,建设现代农业,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作出贡献。
(二)
土地开发整理基本原则。坚持统筹规划,合理开发利用资源,切实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坚持内涵挖潜与外延开发相结合,以土地整理和复垦为重点;坚持维护土地权利人合法权益,提高土地利用效益;坚持依靠科技进步和创新,实现数量、质量和生态管护相统一;坚持优化土地利用结构,促进经济社会和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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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修正案(2007年)
- 国务院关于2020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的决定(2021年)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的决定(2012年)
- 国务院关于部委管理的国家局设置的通知(2003年)
- 水利部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建设与运行管理暂行办法(2024年)
- 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的决定(2013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2014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审判监督程序严格依法适用指令再审和发回重审若干问题的规定(2015年)
- 关于外商投资举办投资性公司的规定(2004年)
- 工商总局农业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与相关管理工作的意见(201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