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金融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保险分技术委员会章程(2013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章程》、《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规定》和《全国金融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章程》的原则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全国金融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保险分技术委员会(简称“保标委”)是由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组建,在保险业内从事全国性标准化工作的非盈利性技术组织,是全国金融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分技术委员会,负责保险业标准化技术工作以及与国内外标准化组织(如ISO)的联系工作。
第三条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保监会”)对保标委进行领导和管理。保标委秘书处设在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保标委及其秘书处的印章由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颁发。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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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监会关于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2014年)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文物局关于办理妨害文物管理等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2022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的决定(2014年)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的决定(1999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审判监督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2020年)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的决定(2015年)
- 关于规范国务院审批城市总体规划上报成果的规定(暂行)(2013年)
- 关于修改《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办法》的决定(2017年)
- 省、部级科学技术奖励管理办法(1999年)
- 国务院关于同意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政府驻地迁移的批复(200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