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金融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保险分技术委员会章程(2013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章程》、《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规定》和《全国金融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章程》的原则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全国金融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保险分技术委员会(简称“保标委”)是由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组建,在保险业内从事全国性标准化工作的非盈利性技术组织,是全国金融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分技术委员会,负责保险业标准化技术工作以及与国内外标准化组织(如ISO)的联系工作。
第三条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保监会”)对保标委进行领导和管理。保标委秘书处设在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保标委及其秘书处的印章由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颁发。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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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监会关于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2014年)
-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规定(2001年)
- 国务院关于天津市和河北省间海域行政区域界线的批复(2011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2017年)
- 国务院关于征收私营企业投资者个人收入调节税的规定(1988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申请人民法院冻结资金帐户、证券帐户的若干规定(2005年)
- 财政部关于公布若干废止和失效的会计准则制度类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2015年)
-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营期限暂行规定(1990年)
- 国务院关于同意将江西省抚州市列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的批复(2022年)
- 地方特色产业中小企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