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工作规程(2014年修订)(2014年)
- 关于修改、废止《证券公司次级债管理规定》等十三部规范性文件的决定(2017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3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3年)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办法(2009年)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工作规程(2007年)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工作规程(2014年修订)(2014年)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工作规程(2011年修订)(2011年)
- 关于修改、废止《证券公司次级债管理规定》等十三部规范性文件的决定(2017年)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工作规程(2011年修订)(2011年)
- 关于废止部分证券期货规章的决定(第十三批)(2015年)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工作规程(2014年修订)(2014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在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工作中贯彻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提高并购重组审核工作的质量和透明度,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办法》以及上市公司并购重组的相关规定,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以下简称并购重组委)审核下列并购重组事项的,适用本规程:
(一)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
(二)上市公司以新增股份向特定对象购买资产的;
(三)上市公司实施合并、分立的;
(四)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条
并购重组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对并购重组申请人的申请文件和中国证监会的初审报告进行审核。
并购重组委依照本规程规定的程序履行职责。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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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防专利条例(2004年)
-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2017年)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司法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法律援助工作的意见(2020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国务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2018年)
- 医疗器械拓展性临床试验管理规定(试行)(2020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涉及产权保护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2018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2022年)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严惩严重破坏经济的罪犯的决定(1982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1997年)
- 通用航空企业审批管理规定(200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