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工作规程(2011年修订)(2011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在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工作中贯彻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提高并购重组审核工作的质量和透明度,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办法》以及上市公司并购重组的相关规定,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以下简称并购重组委)审核下列并购重组事项的,适用本规程:
(一)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
(二)上市公司以新增股份向特定对象购买资产的;
(三)上市公司实施合并、分立的;
(四)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条
并购重组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对并购重组申请人的申请文件和中国证监会的初审报告进行审核。
并购重组委依照本规程规定的程序履行职责。
注意
【之后的内容被隐藏了,请下载APP查看完整内容。】
- 关于废止部分证券期货规章的决定(第十三批)(2014年)
- 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定(1995年)
- 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修改《职业健康检查管理办法》等4件部门规章的决定(2019年)
-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2010年)
- 尾矿库安全管理规定(2000年)
- 认真实施科技发展规划纲要开创我国科技发展的新局面在全国科学技术大会上的讲话(摘要)温家宝(2006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2005年)
- 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2019年)
- 同文学艺术家谈心(2006年)
- 食品添加剂卫生管理办法(2002年)
-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的决定(2019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