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综合保税区管理办法(2022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海关对综合保税区的管理,促进综合保税区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海关依照本办法对进出综合保税区的交通运输工具、货物及其外包装、集装箱、物品以及综合保税区内(以下简称区内)企业实施监督管理。
第三条 综合保税区实行封闭式管理。
除安全保卫人员外,区内不得居住人员。
注意 【之后的内容被隐藏了,请下载APP查看完整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