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网及定向传播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2016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专网及定向传播视听节目服务秩序,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保护公众和从业机构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专网及定向传播视听节目服务,是指以电视机、各类手持电子设备等为接收终端,通过局域网络及利用互联网架设虚拟专网或者以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为定向传输通道,向公众定向提供广播电视节目等视听节目服务活动,包括以交互式网络电视(IPTV)、专网手机电视、互联网电视等形式从事内容提供、集成播控、传输分发等活动。
第三条
国务院广播电影电视主管部门负责全国专网及定向传播视听节目服务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广播电影电视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专网及定向传播视听节目服务的监督管理工作。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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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管理办法(2004年)
- 国务院关于加强滨海湿地保护严格管控围填海的通知(2018年)
-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推进工程总承包发展的若干意见(2016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商品检验采信管理办法(2022年)
- 1930年强迫劳动公约(第29号公约)(中译本)(2022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横琴新区监管办法(试行)(2013年)
- 关于《设立外商投资印刷企业暂行规定》的补充规定(2008年)
- 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军官服役条例(1994年)
-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强住房城乡建设行政复议工作的若干意见(2009年)
- 交通运输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网信办关于修改《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的决定(2019年)
- 保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产保险公司电话营销专用产品管理的通知(20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