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铁路技术管理规程(2006年) 第二编 行车组织 第十章 铁路技术管理规程(2006年) 第十章 第二编 行车组织 第十章 基本要求行车组织原则 第一百七十二条 全国铁路行车组织工作,应根据本规程规定办理。 第一百七十三条 铁路行车组织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生产的方针,坚持高度集中、统一领导的原则,发扬协作精神,运输、机务、车辆、工务、电务、供电、信息等部门要主动配合,紧密联系,协同动… 第一百七十四条 列车编组计划是全路的车流组织计划。列车中车组的编挂,须根据铁道部和铁路局的列车编组计划进行。 第一百七十五条 列车运行图是铁路行车组织工作的基础。所有与列车运行有关的铁路各部门,必须按列车运行图的要求,组织本部门的工作,以保证列车按运行图运行。 第一百七十六条 运输方案是保证完成月、旬运输工作的综合部署。铁路局、站段,应根据实际情况,按照月度货物运输计划、技术计划的要求和列车编组计划、列车运行图、机车周转图的规定,按级… 第一百七十七条 行车工作必须坚持集中领导、统一指挥、逐级负责的原则。 第一百七十八条 全国铁路的行车时刻,均以北京时间为标准,从零时起计算,实行24小时制。 第一百七十九条 列车运行,原则上以开往北京方向为上行。 第一百八十条 有关行车人员必须执行列车调度员命令,服从调度指挥。 第一百八十一条 指挥列车运行的命令和口头指示,只能由列车调度员发布。列车调度员在发布命令之前,应详细了解现场情况,并听取有关人员意见。 1 2 3 1 4 2 5 3 6 4 7 5 8 6 9 7 10 8 11 9 12 10 13 11 14 12 15 13 16 14 17 15 18 16 19 17 续上表 1 2 3 18 4 19 5 20 6 21 7 22 8 23 9 24 10 25 11 26 注: 划○者为受令人员 第一百八十二条 列车按运输性质的分类和运行等级顺序如下: 第一百八十三条 在双线区间,列车应按左侧单方向运行,仅限于整理列车运行时,方可使列车反方向运行,但旅客列车仅在正方向区间的线路封锁施工、发生自然灾害或因事故中断行车等特殊情况下… 第一百八十四条 车站应设有配线,并办理列车接发、会让和客货运业务。车站按技术作业分为编组站、区段站、中间站,按业务性质分为客运站、货运站、客货运站。 第一百八十五条 车站技术管理和作业组织应在《站细》中规定。 第一百八十六条 站内线路的道岔及车站与其他单位所管线路相衔接的道岔(包括防护道岔),由车站负责管理。 第一百八十七条 道岔除使用、清扫、检查或修理时外,均须保持定位。 第一百八十八条 站内的道岔及股道,应由工务部门会同电务部门、车站共同统一顺序编号。 第二编 目录 第一百七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