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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技术管理规程(2006年) 第一百八十四条

第一百八十四条 车站应设有配线,并办理列车接发、会让和客货运业务。车站按技术作业分为编组站、区段站、中间站,按业务性质分为客运站、货运站、客货运站。

编组站、区段站和较大的中间站,可根据线路的配置状况及用途划分车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