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全民所有制民航企业转换经营机制实施办法(1993年) 第二章 全民所有制民航企业转换经营机制实施办法(1993年) 第二章 第二章 落实企业经营权 第七条 企业经营权是指企业对国家授予其经营管理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和依法处分的权利。 第八条 民航企业按照国家规定的资产经营形式,依法行使经营权,做到责、权、利相统一。 第九条 落实企业生产经营决策权 第十条 落实企业产品、劳务定价权 第十一条 落实企业产品销售权 第十二条 落实企业物资、设备采购权 第十三条 落实企业进出口权 第十四条 落实企业投资决策权 第十五条 落实企业留用资金支配权 第十六条 落实企业资产处置权 第十七条 落实企业联营、兼并权 第十八条 落实企业劳动用工权 第十九条 落实企业人事管理权 第二十条 落实企业工资、奖金分配权 第二十一条 落实企业内部机构设置权 第二十二条 落实企业拒绝摊派权 第二十三条 民航企业的经营权受法律保护,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和侵犯。对于非法干预和侵犯企业经营权的行为,企业有权向民航或政府主管部门申诉、举报,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六条 目录 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