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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民所有制民航企业转换经营机制实施办法(1993年) 第八条

第八条 民航企业按照国家规定的资产经营形式,依法行使经营权,做到责、权、利相统一。

继续完善民航企业现行的承包经营责任制,完善企业工资总额同经济效益挂钩浮动的办法。

积极创造条件试行股份制,按照国家试行股份制的规范要求,抓紧企业的清产核资和会计制度改革,经批准在条件具备的企业推进股份制。

积极办好企业集团,落实国家对企业集团的有关政策和经营管理权限,增强其国际竞争能力。

根据国家对民航企业的规定,实行税利分流、税后还贷制度,按国家核定的比例上交所得税。所有运输企业按民航局核定的比例交纳基础设施建设基金。